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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国保险投资基金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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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国保险投资基金的构想 □李光华蒋胜 作者单位: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目前国务院出台了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股市的政策,即允许保险公司在一定范围内配购新发行的投资基金以及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基金。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地入证券市场,是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的一个新的突破,对我国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一是可以满足保险公司长期投资的需求,负债是长期性的,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也是长期性的,这样可以保持一个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二是有利于寿险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和开发新产品。 然而,保险资金的运用具有特殊性,目前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保险资金难以满足保险资金运用的要求。因此,设立保险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按保险资金负债特性进行组合,已成可行且有必要。 一、建立我国保险投资基金的必要性 (一)建立保险投资基金有利于保险金的保值、增值。基金投资是国际上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通常方式。基金作为一种金融投资工具,80年代以来,在全球范围迅速发展。基金的卓越表现深受发达国家的成熟保险业的青睐。基金通过组合投资的方式避免或减少投资风险,同时由于基金的投资方式将以国债、股票等证券投资为主,从而使其具有较好的安全性、较强的流动性和较高的收益性,这恰恰与保险资金的运用特点相一致,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的要求。投资基金经营稳定,收益可观,一般来说,基金风险比股票低、收益比债券高。例如,香港股票基金回报率,1991年为40.5%,远东认股权证基金回报率为37.8%。而且基金上市后,还有可能获得供求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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