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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立法若干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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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我国的遗产税立法已提上议事日程。开征遗产税,即有理论依据又有法律依据。在即将制定的遗产税法中,应对税制模式的选择、应纳税额及税率的确定、是否配套征收赠与税以及跨国继承等问题,作出合乎我国国情的规定。为配合遗产税法的顺利出台和实施,还应制定、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关键词】遗产税 立法 继承 【分类号】DF432·3 遗产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为课税对象课征的一种税,属于财产税的一种。作为“富人税”,该税种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上一代人的财富差距在下一代人身上延续,有利于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因此,遗产税是一个国际性税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开征。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将遗产税作为拟开征的税种,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落实。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再一次提出要开征遗产税,这表明我国的遗产税立法已提上议事日程。在这种情况下,对遗产税立法中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开征遗产税的理论和法律依据 征收遗产税,无论是在抽象层面的理论上还是在具体层面的法律上,都是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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