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试论上市公司利润操纵
| | 审计报告范文陈华东 所谓利润操纵,是指会计信息提供者借助于会计上的审计报告范文技术处理采用违规甚至违法的审计报告范文方式,人为有目的地对利润进行虚减与虚增的行为。本文主要针对上市公司利润虚增(或利润高估)这一特殊行为进行分析,以探讨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相关问题。 一、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的方式与途径 上市公司对财务报表包装方式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其中有些是很明显的,而有一些却比较隐蔽。这些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提前确认营业收入与推迟确认本期费用。例如有的房地产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的房地产业子公司在房产未出售的情况下就以售楼合同金额及其相应成本入帐。在成本费用处理上,上市公司通常利用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两个科目进行调帐。有的公司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挂靠“在建工程”科目下,推迟确认折旧费用。 2、潜亏挂帐。这种处理主要将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长期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长期投资损失、重大或有负债及有关损失挂帐。 3、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一些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调节利润。有的上市公司随意改变折旧年限和折旧计算方法;对存贷计价在先进先出与后进先出间变动;对于长期投资在成本法与权益法间变动等。 4、关联方交易调整利润。从沪市1997年中报的364家公司披露关联交易的统计资料来看,有225家披露了关联交易,说明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现象。不可否认关联交易客观存在的积极作用,但关联交易又不同于单纯的市场行为,存在通过地位上的不平等而产生交易上的不平等从而来迎合自己利益需要的可能。关联方之间通常利用资产重组、费用转嫁、转移价格、虚构交易,以及改变投资核算方法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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