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从美国西部开发看我国西部发展
| | 行政事业审计论文美国历史上开发西部的行政事业审计论文基本背景 美国历史上的行政事业审计论文“西部”最初是指从阿巴拉契亚山到密西西比河之间的地带,习惯上称为“旧西部”;后随着美国领土向西的扩张,又把密西西比河到落基山脉之间的地带称之为“新西部”;把落基山脉到太平洋沿岸之间的地带称之为“远西部”。美国开发西部的过程中,有两个大规模集中开发的时期,一个是1860—1890年之间,这一时期开发西部的主要动力来源于皮货贸易、土地投机以及奴隶主庄园的扩张,这30年间,美国人占据了4.3亿英亩土地,耕种了其中的2.25亿英亩,并且在西部土地上成立了10个新的州;第二个时期是1930—1970年之间,自罗斯福新政以来,美国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法规,成立专门机构,加大对西部财政补贴和资金投入,实行各种优惠政策,进行流域综合治理,大力发展军工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极大地改变了西部的经济结构,使得美国经济重心逐步西移,东西部经济发展趋于平衡。 美国历史上开发西部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 (1)实行联邦“公共土地”政策鼓励开垦 主要包括1862年通过的《宅地法》,该法规定每个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或宣布愿意成为美国公民的人,只须交纳10美元手续费就可以免费获得无人居住的政府所有土地160英亩。只要定居和开垦5年,土地就永远归其所有,并且可以出售;也可以在居住6个月之后,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每英亩1.25美元购买。1873年通过的《鼓励西部草原植树法》规定,只要在自己的地产上种植40英亩树并保持10年以上,就可获得160英亩联邦土地,1878年又把造林面积降低到10英亩。1877年颁布的《沙漠土地法》规定,政府向那些愿意在干旱土地上修筑部分灌溉沟渠的人,以每英亩25美分的低价出售640英亩土地,而且可以在3年内付清。1878年实施的《木材石料法》规定,允许把不宜农耕、但有出产木材和石料价值的土地,以每英亩2.5美元的价格出售,每人限购160英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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