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我国合并报表理论的现实选择
| | 财务审计报告 一、三种合并报表理论比较 l.所有权理论(Ownership Theory)认为,母子公司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关系是拥有与被拥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关系,编制合并报表的目的,是为了向母公司的股东报告其拥有的资源(这里所说的资源是一种净资源)。根据这一观点,当母公司合并全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时,应当按母公司实际拥有的股权比例,合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也就是说,所有权理论主张采用比例合并法(Proportionate Consolidation Method):(1)母子公司的交易及未实现损益,按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抵销;(2)因收购兼并而形成的资产、负债变动及商誉,按母公司的持股比例摊销;(3)合并报表上将不会出现“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项目。这种财务报表编制虽然简便易行,但它并不适用于被视为一个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企业集团揭示其整个实体的经济状况。事实上,它通常用于揭示合资企业的财务状况。 2.母公司理论(Parent Company Theory)认为,从控制的角度来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不仅限于属其所有的部分,也包括少数股权的应享份额,因此纳入合并报表的是子公司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其主要特征为:(1)并购的市价成本只由母公司所拥有资产负债分摊,而少数股东权益仅以账面价值反映在合并报表中;(2)合并报表所产生的商誉属于母公司利益,与少数股权无关;(3)子公司中的少数股东权益一般只列为资产负债表的长期负债,所合并的产权属于控股公司所有;(4)在合并利润表上,少数股东应享有的损益作为合并收益的一个减项。可见,母公司理论将合并主体中的少数股东作为债权人看待了。这种做法的优点是能够满足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对合并财务报表信息的需求,但它混淆了合并整体中的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没有透过母子公司的法律关系公正地从合并整体的角度去揭示整个集团的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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