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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收益确定的计价法与配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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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开题报告范文】一、收益确定的计价法不能代替配比法收益确定有“配比法”与“计价法”之分。长期以来,收益确定都采用配比法。但随着资产“未来经济利益观”被广泛接受,目前理论界一般认为:在知识经济时代,收益确定只需运用“计价法”,而无需采用“配比法”,可直接通过资产负债表期末与期初净资产的差额即运用资产计价法来确定收益,认为这样可以克服现行会计模式对收益确定的种种局限。 对收益确定由配比法转而重视计价法,笔者认为其原因主要有。 1.外部会计环境的挑战。①通货膨胀以及因技术进步或政府政策调整等所引起的价格变动,使得历史成本会计下资产信息的相关性、真实性降低;②衍生金融工具的种类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复杂,历史成本会计对之无能为力;③随着信息对经济决策重要性的不断增强,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④科技的进步使得企业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的地位日趋重要,而其价值在会计中又得不到公允的反映。 2.会计学界的反思。①对会计目标的修正,提出了会计目标“决策有用性”的观点,把会计的注意力由过去转向未来,即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对经济决策有用的信息。②对资产本质属性的反思。资产的本质究竟是成本还是未来经济利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下简称FASB)认为,资产的本质属性是未来经济利益。既然是未来经济利益,那么资产的理想计量属性就肯定不是成本,而是产出价值。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最能体现出产出价值,因而成为最理想的计量属性。②对历史成本会计模式及配比法局限性的认识:认为资产负债表上所体现的资产是成本,而不是未来经济利益,不符合资产的本质;自创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未予以反映;由于按历史成本计价,所耗用的资产按取得时的历史成本转销,费用按历史成本计量,而收入却按现行价格计算,这样配比的收入与费用不是建立在间一时间基础之上,使收益计量缺乏内在的统一;收益表只反映已实现的收益,排斥或忽视持有资产的价值增值,而这些未实现利得信息,对于报表使用者正确评估企业的价值至关重要;强调收入与费用相配比来确定收益,导致许多在性质上不是资产或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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