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国有商业银行稳健的会计政策
| | 内部审计案例 (二)稳健会计原则的内部审计案例起源可追至中世纪财产托管人对其受托责任(Accountability)解脱所采取的内部审计案例策略——不预计托管财产的增值是托管人减轻责任的自我保护方式。这种减轻责任的考虑逐渐为随后的会计职业界所认可。美国会计学家谢菲尔德注意到,19世纪后期英格兰,一些审计人员在企业破产后常受到投资者的起诉,大部分诉讼的原因是因为审计人员对高估资产和收益的财务报告提供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鉴于类似的原因,美国的会计职业界在上世纪初开始讨论稳健原则。但对稳健原则的普遍关注是在30年代的大危机之后,反思中人们认识到大危机之前浮夸利润和粉饰经营前景的会计报告的泛滥,导致了各方面对经济的“盲目”乐观是引发大危机的一个主要原因,由此,稳健思想政策的地位得到了最终的确立。 (三)纵观稳健原则的产生过程,我们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稳健原则是经理人员、审计人员、投资者和会计人员共同的“价值取向”。尽管在具体的应用中还存在分歧,但其被广泛的接受和应用已成为无可置疑的事实。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的会计准则中稳健原则都有所体现。法国和德国,由于企业的资本主要由银行等信贷机构提供,更为强调稳健原则的应用。值得指出的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第1号国际会计准则(IAS NO.1,1975)中即把稳健原则作为选择会计政策的三要素(稳健性、实质重于形式和重要性之一,这可进一步说明稳健会计原则在国际会计准则建立过程中,,较早地得到了各国会计界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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