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英国的社会审计
| | 审计论文 评职论文 一、《公司法》是英国社会审计发展的审计论文 评职论文基础 英国是资产阶级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审计论文 评职论文先驱,也是最先创立社会审计的国家。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初,英国社会审计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英国社会审计的兴旺,有其经济上、政治上的客观条件,但在立法上的保证和推动也是极为重要的因素。在英国从事社会审计的是特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和特许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称为会计师。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审计,还要兼办会计业务、税收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1844年,英国议会颁布了第一部《股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必须提供详尽的会计记录,由股东大会选出一名审计师对账目进行独立审计,1862年又对该《公司法》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将股东担任审计师改为聘任具有会计专长的特许会计师对公司账目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还规定了由特许会计师审查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办理破产清算制度。1879年的《公司法》又规定银行必须接受特许会计师的独立审计。1989年,英国才将5个《公司法》合并成一套《公司法》,中心是规定一切公司必须每年接受审计,委托人是公司的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只能任命特许会计师为本公司的审计师(或叫监事)。 英国社会审计实行自我管理原则,对社会审计进行管理的组织是特许会计师协会,负责社会审计的理论政策研究、会员管理、教育培训、考试、颁发许可证、制定审计标准、执业道德检查等,政府对其不加干涉。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2388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