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美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审计委员会概述
| | 高校基建审计论文 一、审计委员会的高校基建审计论文设置 从1978年开始,纽约股票交易所就要求所有的高校基建审计论文上市公司都需设立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委员会,它的建立主要是进一步确保董事会所使用的财务信息以及公司公布的财务报表是真实和可靠的。如果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是有效的,那么它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益处。 在美国,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属的一个委员会,法律上有书面的授权范围,明确地规定了它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组建的审计委员会要向董事会负责,并确保与董事会之间有明晰的权责关系,尤其是对审计委员会代表董事会的利益采取行动的权利范围和他的责任范围已经明确地加以界定。根据法律,审计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应得到董事会的正式批准。 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由董事会从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中任命,并且其成员应不少于3人,法定人数是 2人。审计委员会的主席应由董事会任命。财务总监、内部审计的主管和外部审计的代表,一般应出席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其他的董事会成员也有权参加会议。然而,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没有执行董事参加的外部审计人员的会议。一般来讲,公司的秘书同时也是审计委员会的秘书。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会议。如果外部审计人员认为有必要的话,可请求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只有得到董事会的批准才能进行所有授权范围内调查活动。只有在董事会的许可下,它才能向公司的雇员询问它所需要的信息,同时,公司的雇员也必须配合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经董事会批准,审计委员会可借助外部的、合法的或其他独立的专业服务。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雇佣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外部人员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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