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上市公司管理中的舞弊类型及审计方法
| | 审计论文 评职称论文 在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当局披露欺诈性财务报告的审计论文 评职称论文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研究上市公司管理当局财务报表欺诈的审计论文 评职称论文类型及相应的审计对策,对于提高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上市公司管理中舞弊的常用方法 (一)关联方交易舞弊 所谓关联方交易舞弊,就是指管理当局利用关联方交易掩饰亏损,虚构利润,并且未在报表及附注中按规定做恰当、充分的披露,由此生成的信息将会对报表使用者产生极大误导的一种舞弊方法。 从理论上说,关联方交易与会计报表欺诈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如果关联方交易确实以公允价格定价,且在报表及附注中按会计准则的要求做了恰当的披露,则不会对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但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的很多关联方交易都采取了协议定价的原则,定价的高低了取决于公司的需要,使得利润可以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这样,关联方交易就成为一种十分重要和常见的报表欺诈方法。 通常,上市公司会采用以下几种关联交易来虚构利润。 1、关联购销舞弊 所谓关联购销舞弊,是指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之间的购销活动进行的舞弊。根据我国的会计准则规定,当上市公司和公司、兄弟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由于上市公司提供的是单体报表,而非合并报表,因此无法抵消,但需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内容。 2、受托经营舞弊 受托经营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我国目前缺乏受托经营法规的制度缺陷,采用托管经营的方式服务于利润操纵的目的,它是报表欺诈的一种新方法。在实务中,上市公司往往将不良资产委托给关联方经营,按双方协议价收取高额回报。这样不仅避免了不良资产生成的亏损,还凭空获得一块利润,而这笔回报又常常是挂在往来账上,没有真正的现金流入,因此只是一种虚假的“报表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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