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证券市场审计民事赔偿制度研究
| | 审计论文 免费毕业论文 一、高院出台“证券民事纠纷赔偿”司法解释,证券审计民事诉讼风暴即将来临 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它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审计论文 免费毕业论文,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随着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审计论文 免费毕业论文发展,已审财务报表的使用人对注册会计师责任的了解正在增加,尤其是1996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函〔1996〕56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如何处理的复函》,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证明,给委托人、其它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规定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从此,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引起会计师职业界、法律界广泛关注,这可以说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头号问题。由于第42条对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责任规定过于简单、原则,因此,留下很大的法律漏洞,有必要对此法律漏洞进行补充。 高院[1996]56号函曾引了验资诉讼风暴,但56号函仅限于验资领域,该法函导致了目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仍然不敢接验资业务。但业内人士很清楚,审计才是注册会计师真正的地雷阵。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法院正式受理了股民状告银广夏和中天勤案,并冻结了两被告的部分财产,还预告将于2001年10月中旬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虽然此案根据高院通知暂停审理,但目前高院正紧锣密鼓制订相关司法解释,一旦该司法解释正式出台,证券民事诉讼就可以正式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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