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现金流量表若干项目的编制
| | 银行会计论文 现金流量表包括正表和补充资料两部分。正表反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三部分内容;补充资料有三部分: 一是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银行会计论文投资和筹资活动; 二是按间接法编制的银行会计论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三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现金流量表包括正表部分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应当相等;正表部分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三部分之和,即正表部分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补充资料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应当相等。此外,若没有现金等价物的情况下,一般讲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期末余额减去期初余额的差额应等于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的金额。 下面就现金流量表中较难的有关项目进行分析。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在填列该项目时,有两种方法: 1. 以本期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逐项分析计算填列。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现金收入+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当期收到的预收账款-应收票据贴现利息支出-当前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当前收回前期核销坏账损失 上述公式为含增值税金额。 例如:A企业本期发生下列有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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