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改革同业检查制度的最新进展及其评述
| | 管理会计论文同业检查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管理会计论文一种监督制度,它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管理会计论文监督制度已经实施了18年。安然事件之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信力受到了严重的质疑,作为提高执业质量的重要制度保证的同业检查制度也受到了批评,甚至有人完全否定同业检查制度继续存在的必要性。对此,AICPA开始立足关注社会公众利益,研究改革同业检查制度,并在2004年和2005年推出了一些改革措施。2005年又成立了一个专门工作小组,对如何增强同业检查结果信息的透明度以及提高同业检查效率进行研究。该专门工作小组于2006年2月发布了一份旨在提高同业检查结果透明度的报告,该报告将提交给AICPA理事会进行审议后实施。此举可被视为AICPA 改革同业检查制度的继续,对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将简要介绍该报告的有关内容,以资对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提供一点借鉴。 一、背景 1988年,AICPA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实施强制性同业检查制度,但检查结果不对外公布。从此,业内外就一直在为向公众公布同业检查结果做努力。2004 年5 月AICPA 的同业检查委员会(PRB)做出决定,支持外界提高同业检查结果透明度的要求。AICPA理事会还要求其工作人员开展对会员的教育并反馈信息以便了解市场和监管环境,提高会员对提高同业检查项目透明度的接受程度。2005年5月AICPA组建了一个专门工作小组(以下称工作组),研究如何改善注册会计师行业同业检查制度,以满足AICPA 提高同业检查结果透明度的愿望。AICPA理事会要求工作组的研究应在明了AICPA在2004年和2005年实施的同业检查改进措施的基础上进行。2003年10月,PRB批准了对同业检查的实施与报告准则所做的修订,2005年以后实施的同业检查都执行修订后的同业检查标准。同时,PRB还完成了对同业检查的管理、实施和报告目标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检查和业务检查的整体效率的评估项目,提出了包括严格检查时限、改进检查报告形式、强调检查以抽查为基础、加强对检查过程的监督等措施。在这个基础上,工作组应关注会计市场和监管环境发生的变化以及针对这些变化提出新的建议。可见,该工作组的成立以及它所担负的使命,的确应该被看作是AICPA关于确保同业检查达到预期目标的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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