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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对我国高校会计核算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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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会计准则体系,更加有效地保证了高校会计工作的顺利执行。本文就新准则实施前后对高校会计核算的影响作一分析。 一、新准则施行前我国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998年1月1日,我国高校开始贯彻执行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此项规定适应了当时高校会计内外部环境的要求,推动了高校会计的发展。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国家已将科教兴国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进行实施,高校会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会计确认基础的高校会计核算难以满足新形势对会计信息的要求。 (一)成本效益意识不够 多年来,高校科研资金大都归学校部门统一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随着经济体制和高校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高校已由只注重社会效益的纯事业单位,转变为既注重社会效益以兼顾自身效益的半事业,半经营性单位,学校内部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变化。而现行高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大多只有收支概念,没有成本效益意识,反映出自身的局限性。 (二)收入确认方法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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