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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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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高校人才培养成本的核算必然要求高校对其拥有或控制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有形和无形损耗,提供准确的人才培养成本信息。高校应在进行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关键词:高校;人才培养成本;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的经济价值在于具有潜在的服务能力,随着高校对固定资产的不断使用,这种潜在的服务能力在高校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不断地发挥效能。但是,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是有限的,随着固定资产在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不断使用,这种服务潜力会逐渐衰减直至消逝。因此有必要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人才培养成本的过程,是随着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以折旧的形式在教育收入中得到补偿而转化为货币的过程。从本质上讲折旧也是一项成本费用,只不过这项成本费用是前期已经发生支出的非付现成本,从权责发生制和配比的会计原则来看,对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费用是很有必要的,不计提折旧或不正确地计提折旧,将导致错误地计算高校人才培养成本和衡量高校的办学效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高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的内部管理也不断加强,高校人才培养成本的会计核算显得越来越重要。对高校人才培养成本的核算必然要求高校对其拥有或控制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有形和无形损耗,为国家和学校的管理提供准确的人才培养成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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