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事项法会计必将取代价值法会计—借助新会计准则的推力
|
| |
[摘 要]作为符合当今社会发展趋势的新生事物,事项法日益显示出价值法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本文在对两者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探讨了事项法相对于价值法的优缺点及其改进措施,得出了事项法必将取代价值法的结论。 [关键词]事项法 价值法 取代 事项法与价值法属于不同的会计理论研究方法,分属两种流派。两者在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方法有着很大的差异。其中,价值法是从使用者需要的角度出发来论证会计理论,再用这套理论为特定的决策模型提供最适宜的信息输入,所采用的方式就是把数据处理后形成价值信息然后借助几张通用财务报表传递给使用者。而事项法认为会计目标在于以“原始形式”提供与各种可能决策模型相关的经济事项信息,然后由信息使用者根据其决策需要对信息进行加工以用于决策模型。 一、事项法与价值法的本质差异 要想总结出事项法与价值法孰优孰劣,对它们作一个详细的对比分析是必不可少的(见表1),这也是下文进一步展开讨论的基础。关于事项法与价值法之间的差异,很多文献资料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观点,但也有不足之处。比如,比较标准不够全面,大多是围绕计量属性、数据汇总程度和价值判断的使用这几点进行展开。笔者在借鉴他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引进了关于信息使用者的假设前提、会计信息处理过程以及会计信息质量具体特征作为参照系,从而使得比较标准更为全面;其次,把众多比较标准按照其相关性概括为三大类,从而使其更富层次性和条理性,进而使得下文对事项法与价值法的优缺点分析更有根据。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