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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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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指导会计实务,西方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和国际会计协调组织均先后制定了财务报告的概念框架。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系列《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发布了《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它是以FASB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为基础所形成的;英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发布了《财务报告原则公告》,它则是参考(IASC)的概念框架加以制定的;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制定了《财务报表的目标与概念》。美国FASB的概念框架形成的时间最早;但在内容上,英国ASB的“原则公告”却比较完善和详细。以上概念框架虽然名称不同,但均是由一系列基本概念构成的首尾一贯、逻辑一致的理论体系。我国也于1992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际上是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虽然在地位上不同于西方的概念框架,但在内容体系方面仍存在相似之处。2005年6月,财政部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会计准则,这标志着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正如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所言,新准则的发布是“我国会计审计史上新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最终实现了全面接轨。本文将先讨论世界范围内会计准则趋同的现状,之后重点讨论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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