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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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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在借鉴和吸收我国已有的无形资产准则与相关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对无形资产核算的会计规范作了许多方面的新规定。本文主要从研究开发支出的处理、无形资产的价值摊销,以及无形资产的减值处理等方面,谈谈新准则作出的新的会计规范。 关键词:新准则 无形资产 会计规范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技术和知识的创新步伐越来越快,无形资产在企业整个资产中所占的比重也会越来越大,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也就变得非常重要了。在此背景下,以我国已有的无形资产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规定的会计规范为基础,在借鉴并吸收相应国际会计准则的前提下,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新准则对无形资产核算的会计规范作了较大的调整。除了对无形资产进行了新的科学的定义外,新准则给笔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其在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上所作出的有关新规范。 一、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 对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的会计处理,这是新准则的一项重要变动。这种变动,既解决了我国以前对其正确处理所存在的争论,又弥补了原准则在这方面所作规定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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