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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生态价值会计主体、会计假设与会计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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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本文认为,森林生态价值会计的核算主体包括盈利性森林生态建设单位和非盈利性森林生态保护单位;核算假设包括森林生态资源有价、森林生态资源是所有权资源、外部效益内在化假设等;会计要素与传统会计一样包括森林生态资产等六个要素,但其内容与传统会计有着质的区别。最后就森林生态会计报表与传统会计报表的关系给予说明。 一、森林生态价值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概念界定了会计核算和报告的范围,但森林生态建设(保护)单位的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这些影响称为外部性,这种外部性是非市场性的,往往不能通过交易价格反映出来。传统会计对于像环境改善、森林生态价值这样一些属于外部性的事项并无反映,人们也就无法了解企业的这种外部性。但可持续发展理论要求会计不仅要核算和报告内部各种活动所产生的内部影响,还要核算各种外部性,这就要求对会计主体的内涵进行重新认识。 森林生态价值会计核算主体的界定要注重会计主体的行为特征,而非传统会计中的所有权特征。森林生态建设(保护)单位所控制的经济资源,不仅有人造资源,当环境资源因具有价值而被视为资本时,也是这些单位的经济资源,森林生态建设(保护)单位之所以对环境资源必须承担来自于法律、道义等方面的责任,是因为森林生态建设(保护)单位的建设(保护)行为直接或间接促进这些环境资源的形成,其反向的行为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这些环境资源的破坏,因此森林生态建设(保护)单位应履行这种责任,并向投资者等有关各方做出报告。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讲,环境资源的所有权并不完全属于森林生态建设(保护)单位,但却是这些组织的行为所致,因此成为会计核算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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