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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形资产新准则及其适用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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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以我国的会计环境为大背景,通过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和无形资产原准则的比较,从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的操作层面,分析了其定义、研究开发费用及摊销等突破在我国企业的适用性。 关键词:新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 可辨认性 研究开发费用 摊销 原准则 几十年的经济改革、WTO的加入、全球一体化的深入等,使我国企业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理念等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迫使企业争相研究新技术并尽力将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这使无形资产在绝对数和相对数上都有快速、大量的增长。使我国2001年颁布的无形资产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日益显现出其不适应性。这迫使我们必须考虑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使其既有一定的现实性,又有一定的前瞻性;既考虑到中国现实,又考虑到与国际惯例接轨。 我国新修订并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在定义、研究与开发费用、摊销等诸多方面都与原准则有较大的突破。本文以我国的会计环境为大背景,拟从企业会计准则的操作层面,通过与最新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国际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分析这些突破在我国企业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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