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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利润操纵行为及治理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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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一系列会计规章的颁布与实施大大压缩了企业财务舞弊的空间: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投资》等具体会计准则的修订;《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发布;修改配股和增发条件将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扣除非正常损益的影响;发布关于税收减免与返还、政府补贴、财政拨款标准备忘录等。在这种日趋规范的会计环境和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越来越小的情况下,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调节应计利润成了企业的“新宠”。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如果发现前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处理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这种方法有助于本年度收益的如实反映。但是,追溯调整法不影响当期损益的特点同样可以被企业操纵,并将会计差错更正作为调节收益在不同会计期间“按需分配”的工具。本文根据在审计工作实践中遇到的财务实例和已公布的上市公司有关资料,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揭露企业利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财务舞弊的行为和动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利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和动机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围绕监管政策的刚性指标进行盈余管理,已被不少实证研究所发现。如果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被企业操纵,也具有同样的动机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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