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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理论、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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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首先构建了注册会计师行政管理的理论框架,然后结合问卷调查的结果,分析我国注册会计师行政管理中存在各种问题,提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政管理的若干措施。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 行政管理 理论 现状 对策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机制的概念及其构成 注册会计师监管机制是指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监督和管理、保证注册会计师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意见、以实现公众利益最大化为目的而设计的一套制度制衡机制,包括监管主体、监管客体和监管主体对监管客体的行权机制三个方面。 1.监管主体。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主体包括作为行政管理主体的政府和作为自律主体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注册会计师监管机制中,政府行政部门既是机制的设计者,又是机制的组成部分和执行者,它在确定整个注册会计师监管机制的同时,也将自身设计在监管机制之内。更为重要的是政府行政管理包括了对自律性监管主体——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管。政府行政管理主体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代表国家和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行使公共行政管理权。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社会团体,对外代表成员利益(权利)、对内服务成员,注册会计师协会一般采取注册管理、制度要求和执业检查等管理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实施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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