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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的竞争模式及我国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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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根据会计与预算的关系,可将政府会计区分为模式X和模式Y.模式X认为会计附属于预算,强调政府内部的受托责任;模式Y认为会计对预算施加重大影响,强调政府整体对公民的受托责任。根据会计环境和实际情况,目前我国政府会计只能选择模式X.鉴于预算执行与预算控制的重要性,我国在制定政府会计准则时,需要兼顾预算执行和控制方面的要求,并在政府预算和政府会计之间进行协调。 「关键词」 政府会计模式;财务受托责任;预算报告;协调 民主社会和市场经济对受托责任的巨大需求促进政府会计在全球的迅速发展。政府应承担财务受托责任在全球已形成普遍共识,然而各个国家对财务受托责任却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定义。这导致两种主要的政府会计竞争模式,一种模式(称模式X)强调行政部门内的等级受托责任以及行政部门对立法部门的行政受托责任;另一种模式(称模式Y)强调政府整体对选民和公众的受托责任。不同国家强调不同的受托责任内容,并采用不同的政府会计模式或其变体。本文将详细分析政府会计的两种竞争模式及产生原因,说明中国选择模式X的理由,并探讨如何在模式X下进行政府预算与政府会计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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