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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及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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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会计法》突出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从法律方面对单位负责人违反《会计法》的行为规定了惩戒措施,使单位负责人权利和责任更加明确。因此,单位负责人必须认真学好《会计法》,切实履行《会计法》所赋予的神圣职责,规避因违反《会计法》所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风险。 关键词:会计法;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 新《会计法》针对我国会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原《会计法》做出了多处重要的修改和补充,特别是突出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意味着如果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不能依法有序展开,提供的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披露的会计信息不规范、不公允,单位负责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如何切实履行新《会计法》所赋予的神圣职责,规避因违反新《会计法》所引起的法律责任风险,是每个单位责任人都必须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 一、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根据新《会计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负责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袭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费人。”新《会计法》 明确规定7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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