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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模式的思索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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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摸索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模式,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本文就公积金模式的现状及规范发展与大家共同探讨,以供商榷。 一、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管理模式的现状 现阶段,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模式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归集模式;另一类是委托归集模式,两种核算模式各有利弊。 (一)直接归集模式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核算、提取等全部具体工作,即自己设立中心机房,不设或根据具体情况自设少量的网点,操作前台与后台工作均由中心人员承担完成,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其资金在商业银行专户存储。 (二)委托归集模式 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协议,充分利用承办银行众多的服务网点,合理设立和分布住房公积金业务代办点,用计算机网络将中心与银行网点通过通信线路连接起来,网点作为中心的前台操作,利用计算机可以处理、存储大量数据的强大功能,把住房公积金账目核算到职工个人。 二、公积金会计核算模式的实践和探索 成都市公积金归集量大、银行公积金网点分布较广,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鉴于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了适应市公积金会计核算的“委托归集管理模式”。并针对新模式的需求,设计开发了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新系统不仅实现了中心和银行两套系统按日轧账,同步核算,解决了管理中心和银行记账不同步的矛盾,并且强化中心对银行的监督管理,充分保障职工的公积金合法权益。新模式既突出了委托归集管理模式的优点,又弥补了当前委托归集模式的不足,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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