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
| | 银行会计论文摘要:在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日益重要,本文从5个方面对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并就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银行会计论文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无形资产 研究与开发费用 摊销 后续支出 在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所创造的银行会计论文经济利益在企业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无形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已经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1998年9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正式公布了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即《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ISA38)。为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竞争力,我国于2001年1月1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并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实行。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的会计准则需要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 1.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 IAS38对无形资产的定义为“无形资产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见,IAS38将商誉排除在无形资产核算之外,只在IAS22(企业合并)中反映。我国的会计准则将商誉归为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其中自创商誉不予确认,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准则不设计,只在合并时的“合并价差”或投资时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中反映。 2.关于内部生产的无形资产 IAS38为评价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是否满足确认标准,将企业资产的形成过程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如果企业不能区分创造无形资产的内部项目的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那么该企业应将该项目的支出全部视同研究阶段的支出处理。在项目的研究阶段,企业不能证明存在着将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因此,该支出总是在其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而在开发阶段,某些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开发费用应予资本化。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研究与开发过程的费用均与发生时记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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