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试论稳健主义
| | 审计论文稳健主义又称稳健原则、谨慎原则或审慎原则,其含义是指对于会计期间内可能发生的审计论文各种耗费、损失应列人当期成本(费用),对于可能发生的审计论文各种收益则不列人当期收益。稳健是为了达到下列结果而选用的 "公认"的会计方法:(1)推迟确认收入;(2)尽早确认费用;(3)低估资产;(4)高估负债。稳健主义产生于受托责任盛行的19世纪,会计人员强烈的风险意识使他们对于一些不确定事项的估计出于咱身保护的考虑而倾向于低估资产和收益并高估费用(损失)和负债。 一、稳健主义产生的条件及其本质分析 稳健主义产生的充分条件是会计所处的环境 及依据环境所做出的会计期间假设(会计分期假设)。 市场的可变性导致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中的不确定性是稳健主义产生的必要条件。不确定性是 "对导致一系列可能结果的一种或多种备选方案的认识状态,但这些特定结果的可能性要么无法知道,要么无实际意义".会计期间假设便会计主体经营的时间范围被人为地划分为若干相连的会计期间,在一个特定的会计期间里,有许多交易或事项尚未完成或末最终实现,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会计上必须及时反映对当期的实际影响以决定期间的收益,而不能不采用估计办法,因此,采用宁可本期多承担也不让未来期间多承担费用和损失的方法,以减少未来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会计的不确定性造成会计人员处理问题的随意性,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使描述或计量的结果有相当的模糊性,稳健的存在可使会计人员在"随意"之中最大可能地满足信息需求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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