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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会计制度中的确认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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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的确认技术 在我国,资产的确认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演进过程,大致可分为“所有”式确认、“共有”式确认和“动态”式确认三个阶段、三种资产确认技术。 1.“所有”式确认(1993年以前)。1993年以前,我国会计中没有建立起会计要素的概念,也没有明确的资产概念,在日常核算中“经营资金”与“资产”是混用的,在具体核算内容上,又有货币资金的核算、工资的核算、固定资产的核算、材料的核算等不同称呼;而在会计报表中,又将属于资产的部分称为“资金占用”,如资金平衡表的左方分为固定资金占用、流动资金占用和专项资金占用三个部分,其“资金占用”也称为“资金运用”,是“资金来源”的对称,“资产”是“负债”的对称。当时资产的概念主要呈现出如下特点:第_,注重资产的外在表象,以列举方式定义资产;第二,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划经济的要求相适应,通过资产的存在形态及用途双重确认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或专项资产;第三,以“资金来源”或“负债”的对称概括资产的基本特征;第四,以静态方式定义资产;第五,将企业的资产统统视为“拥有”,剥夺了债权人的权益。之所以如此确认资产,与当时的计划经济主体环境密切相关,它反映了企业混沌的产权关系,尤其是将资产作为“负债”的对称,使企业陷入了“零净资产”的尴尬境地,同时也印证了企业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模糊和不重要,从而将国营企业的“大锅饭”表现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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