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试论融资契约的代理成本
| | 会计毕业论文 一、代理成本理论 现代企业理论是在对古典企业理论的会计毕业论文反思和不满中发展起来的会计毕业论文,现代企业理论的一个核心观点是,企业是一系列(不完全)契约的有机组合。契约理论之先河由科斯(Coase,1937)开辟,科斯依据交易和交易费用来阐释企业的性质,认为企业是生产要素的交易,确切地说是劳动与资本的长期权威性的契约关系。契约理论在70年代取得较大的发展,逐渐衍生出代理理论。现代公司以规模生产、技术创新和层级制管理为基础,两权分离已成为基本特征,更好地实现了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结合,随之就出现了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所产生的分工效果和规模经济是以代理人忠实服务于委托人为前提。但是,由于代理人是一个具有独立利益和行为目标的经济人,其行为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以及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全性,在经济生活中这一假定前提很难满足。公司委托代理关系中就会存在代理人问题,它包括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为解决代理人问题,委托人就必须设立一套有效的制衡机制来规范和约束代理人偏离委托人的行为,这就产生了监督成本。在有些情况下,委托人要求代理人支持一定的保证费用,以确保代理人不采取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动,或者若代理人采取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动,保证委托人能得到补偿。大多数委托代理关系都会产生监督成本和保证成本。尽管如此,代理人的决策与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决策并不会完全一致,二者的偏差会给委托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委托人的这部分福利损失也是一种代理成本,称之为剩余损失。因此,由于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代理成本由三部分构成:(1)委托人支付的监督成本;(2)代理人支付的保证成本;(3)剩余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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