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略探无形资产会计核算
| | 我国加入wto后,全球许多跨国公司陆续进驻我国。这些跨国公司主动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国外上市所要求的管理会计论文财务报表,并在会计方法的管理会计论文选择方面逐步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这就迫切需要将国际会计准则本土化和实现会计准则国际化作为我国会计准则未来发展的方向。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其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也日益显著。为使会计制度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准则》),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报告进行了规范。《无形资产准则》的内容在很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 一、关于计算机软件的会计核算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企业购入、自创的计算机软件越来越多,对它的管理、核算也越显重要。但在《企业会计制度》及《无形资产准则》中对计算机软件的确认、核算无明确规定。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会计核算:①视同固定资产;②认定为专利技术;③认定为著作权;④作为办公费在管理费用中一次性列支。 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著作权的形式对计算机软件加以保护,我国的《著作权法》也明确规定将其作为一类与文字作品并列的特殊作品给予保护。因此,笔者认为,将计算机软件归入“无形资产-著作权”进行会计核算较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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