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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Post-modern)建筑在中国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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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这个词如今已经过时了。后现代在中国建筑界的影响最大时是80年代中期。建筑界同仁们引进后现代概念,比文学和其他艺术门类中引进它要早一些。中国的建筑理论家在这个问题上赶了一个早班车。 我今天不想深入讨论后现代这个概念本身的内涵,也不会介绍关于它在中国传播的详细情况,只是想通过回顾近二十年中国建筑界的发展过程中对后现代选择性使用,说明后现代这个概念是如何被误读、误用的。首先应该申明,说误读、误用,并非批评中国建筑界没有把握住后现代这个概念的本质,因为其一,后现代拒斥本质;其二,文化传播几乎总是一个误解的过程,我们只须稍为弄明白,产生于一种语境、一种历史条件下的概念,在另一种语境、另一种历史条件下,发生了何种变化和影响。 一、中国建筑界通过谁认识后现代? 代表人物和代表著作: 美国建筑师和理论家、耶鲁教授罗伯特。凡丘里的两本书《建筑的矛盾性和复杂性》、《向拉斯维加斯学习》,它们是六七十年代出台的。 《纽约时报》专栏女作家。赫克斯苔布尔,《现代建筑向何处去?》(或称《现代建筑在十字路口》)。 英国建筑理论家查尔斯。詹克斯的《后现代建筑语言》。尤其是,詹克斯危言耸听,在该书第一部分即宣告现代建筑于1972年某月某日下午死去,因为美国圣路易城几座公寓楼房被市政当局认为不适合居住、易滋生犯罪,因而炸毁重建,于是这个炸毁的时刻就被他称作现代建筑死亡的时刻。其实,那几座楼房的标准和样式与深圳的园岭住宅区差不多,在中国尚属于中等档次。因为在美国属于低收入阶层居住区,住宅区的死角成为黑人孩子干坏事的地方,治安较差。詹克斯1977年作出的这个宣言,在以后的七八年中,几乎传遍了国际建筑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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