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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价改革是市场经济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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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计价,在计划经济时期曾发挥过它应有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定额计价的弱点已露出端倪,国家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工程造价管理及其计价改革方面,广泛进行调研,积极吸收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专家编制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国家计价规范)并于2003年2月由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实施。 国家计价规范的实施,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一、我省贯彻国家计价规范实行两步走方案。 我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价规范,省建设厅于2003年5月发出《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通知》(建定[2003]141号),通知要求:“自2003年7月1日起,凡属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一律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严格按该规范的要求进行招投标”,其“消耗量定额,可参照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中的定额含量执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省工程造价总站提出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试行意见”,并举办了多期研讨班进行学习和宣传。同时,总站还提出贯彻国家计价规范的实施方案,即:“两步走方案”:第一步利用我省98年至2000年“基础定额”或“估价表”,作为企业消耗量定额的参考依据,与国家计价规范对接,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做好新老计价依据的平稳过渡;第二步在总结第一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和兄弟省市的做法,编制出与国家计价规范接轨的《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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