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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海外房地产基金在中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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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121号文),对房地产市场原有的融资模式进行了釜底抽薪般的打击,原来10%~20%的自有资金就能启动的项目,如今要到30%~40%才能启动了,这对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同时,要求土地出让金必须在短时间内缴清,原来付了首期就能随着项目进度逐步还款的模式彻底被打破。而近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将包括房地产在内的四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提高到35%及以上,这意味着房贷难度在121文件要求30%自有资金的基础上,又紧了一步。这对于主要依靠项目贷款和期房销售回款来维持项目运作的发展商来说是一个最为严峻的考验,而这些发展商必须寻求其他资金融通方式,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出现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一条全新的融资渠道。 房地产投资基金(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简称REIT),在香港译为“房地产基金”,在我国台湾和日本则译为“不动产投资信托”[1],是产业投资基金的一种,以房地产业为投资对象,实行多元化投资策略,在房地产的开发、经营、销售等价值链的不同环节,及在不同的房地产公司与项目中进行投资,具有筹集资金的灵活性和广泛性,具备专家经营、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流动性高、品种多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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