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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的终结——停滞的理论及活跃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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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建筑学的核心应该是一个设计方法的问题。建筑设计中大量面对的是一些具体的,常识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往往又互相缠绕。这种富于复杂性的问题需要建筑师经历长期的训练对图形强烈的敏感。(这是正在兴起的复杂学科的研究对象。) 从学科发展的角度来看,建筑学只是从其它各个学派借鉴了各种知识和理论体系,其中包括:哲学、美学、文学、社会学、语言学、心理学的各流派,几乎可以说,各种人文方面的学科流派基本上都对建筑发生了影响,不论是左的、右的;形而上、形而中、形而下,只要是个理论最终或多或少地会被介绍到建筑中来,至少也要被一个建筑学的博士候选人选来作其博士论文。 随便翻开任何一本建筑学的杂志,总能从中看见其它学科的巨大影响。 在设计方法这个层面上,建筑学借鉴得较多的还是人文方面的东西,包括文学艺术等。对于科学上的东西用得较少,我们认为这是由于人文理论涉及的范围和人类日常生活联系更为紧密,和建筑学研究的范围有重叠,建筑学能直接用它的一部分结论,对建筑设计有一些帮助。 在早期,对建筑学有影响是神学、哲学、美学、伦理学,中国古典建筑就是伦理学引入的代表性例子,最近100年来,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社会学和近代哲学的发展,(这些学科都有分析和实证的倾向)新兴学科很快被引入了建筑学。其它学科和建筑设计理论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感兴趣的是这些外来理论到底在什么层面上进入了建筑学,外来理论是否做了很大的改造。建筑学本身是否因此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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