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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筑工程保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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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英文论文】建筑工程建设周期一般持续时间较长,所涉及到的风险因素较多,如政治、社会、经济、自然、技术等因素。这些因素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建筑工程的实施。同时,每一种风险因素又都会产生许多不同的风险事件。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一旦发生,往往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失。如何减少和避免风险对建筑工程造成的影响,是广大工程建设单位和人员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研究探讨风险对策即风险管理技术也就十分必要。风险对策一般有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而风险转移又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两种形式。着重从保险转移入手探讨风险对策。 保险转移亦称保险,对于建筑工程风险而言,则为建筑工程保险。 1、建筑工程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1.1建筑工程保险的概念 建筑工程保险是承保以土木建筑为主体的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工程在整个建筑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险种。 1.2建筑工程保险的特征 建筑工程保险,是随着现代工业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火灾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责任保险的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成的一种综合性保险。其主要特征为: (1)承保范围广。传统的财产保险只承保物质标的,而建筑工程保险除承保物质标的,还承保责任标的,并对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清理费用均予以承保,系综合性保险。 (2)被保险人范围宽。被保险人可以包括:①业主或工程所有人;②承包人或分包人;③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任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凡对保险标的具有利益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列明在一张保险单上。 (3)保险期限不等。传统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 期满可续保;而建筑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按工期计算,即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为止。特别是大型工程,其中有的项目是分期施工并交付使用,因而各个项目的期限有先有后,有长有短。 2、建筑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 2.1保险范围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保险适用于: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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