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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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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投资项目的定义 政府投资项目是一个在我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的概念。政府投资项目是指 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 以及出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 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贷款等方式独资或 合资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这个概念是从理论上加以分析得出的,从目前已 有国家或地方政府发布的各种文件中尚难以查到上述提法。 在此之前,政府投资项目又称财政性投资项目。财政部财基字[1999]27 号文 《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查操作规程》中明确指出:财政 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指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立项,由各类财政性基本建设资 金投资或部分投资的项目,该文件进而又明确了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包括以下五 项内容: ① 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② 财政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③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④ 财政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⑤ 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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