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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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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毕业论文】摘要: 《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的主要内容。 关键字: 居住区 服务 设施配套 建设指标 内容由于我市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剧、私人轿车大幅度增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住宅商品化深入发展等客观条件的变化,对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市领导指示,市规划院对1994年市政府颁发的《关于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实行指标管理的通知》(“京政发[l994]72号”,以下简称“94指标”)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对其进行了修订,该修订指标经第130次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市政府于近期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的通知》(“京政发[2002] 22号”以下简称“本指标”),此次修订的指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京政发[l994]72号”文件同时废止。现将修订的主要内容摘要说明如下: 1、“本指标”仅适用于北京旧城以外地区新建改建城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乡镇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可参照“本指标”执行。旧城危旧房改造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等特殊地区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问题应因地制宜,具体研究。 2、关于“居民汽车场库”由于私人轿车增长速度很快,居住区中增加小汽车停车场库的需要十分迫切。在三环路以外的(包括旧区改造和零星加建的住宅)地区,按每千户500个车位标准设置;在三环路以内、二环路以外的地区,按每千户300个车位标准设置;二环路以内旧城及危旧房改造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等特殊地区车位标准应另行研究。中高档商品住宅按每户1个车位标准设置,高档公寓和别墅按每户1.3个车位标准设置。 此外,据建设部有关居住区规划专家调查,认为小汽车地面停车率在小区中应以10%为限,否则会影响小区的景观、安静、安全等。“本指标”采纳这个意见,所以地下或室内停车库的建筑指标有大幅度增加。 3、关于“养老设施” 由于北京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60岁以上老人约占全市人口的15%,预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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