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论文 评职论文 摘要:目前在建筑市场上的建筑论文 评职论文转包和挂靠现象较为常见,虽然法律三令五申禁止非法转包和挂靠,但事实上转包和挂靠现象一直存在着。对于转包和挂靠,在建筑市场上存在怎样的建筑论文 评职论文法律风险? 关键词:转包 挂靠 法律风险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工程再转包1。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反建筑法的规定进行分包的,转(分)包合同无效。根据国务院Month="1"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00年1月3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转包的形式包括两种: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另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二者只有形式的不同,并无实质的区别。因此,建设部明确规定,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驻项目经理管理,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管理,不依照合同法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转包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