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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信贷风险的形成途径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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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我国房地产投资额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房地产销售额以每年27%的速度增长。据专家估算,80%左右的土地购置和房地产开发资金都直接或间接来自商业银行信贷。在目前的房地产资金链中,商业银行基本上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在房地产信贷业务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使住房信贷风险逐步成为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都十分重视住房信贷风险防范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营策略,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加强住房信贷管理,建立全方位风险制衡机制,力争把住房信贷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住房信贷风险的形成途径 住房信贷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中隐含损失的可能性。住房信贷风险的形成途径是多方面的,除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变化、法制法规不配套、房地产市场体系不健全、产权登记制度不规范、社会监督不力等因素外,主要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借款人引发的风险。即由于借款人不遵守合同约定导致银行利益亏损。引发借方违约的原因十分复杂,主要有:一是借款人由于家庭、工作、收入、健康等因素的变化,不能按期或无力偿还贷款,被迫放弃所购房屋从而给商业银行利益带来损失。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职工工作频繁变动、企业经营状况不断改变等,都会影响借款人收入的稳定,影响还款计划的顺利执行;同时,由于目前商业银行无法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进行持续有限的监督,商业银行对楼市的预测也相当困难,并且我国目前还没有对职工个人的资信状况调查、评估的机构,商业银行较难对借款人资信的真实状况做出准确判断。虽然借款合同订立时,信贷资产表面上是安全的,担保也靠得住,但随着借款人资信状况的变化,尤其是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的不完善、不健全,私下的房产交易盛行,使银行贷款担保失效或悬空,造成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二是借款人在通过按揭方式购置房屋并发生一段按揭期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以致借款人在权衡利弊后,放弃原来的按揭购房行为,利用尚需偿还商业银行的借款,再重新购置其他房屋,造成商业银行贷款不能收回;三是借款人还款状况差,尤其是借款人在申请住房贷款时就存在诈骗动机,导致到期不归还贷款;四是由于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借款人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而形成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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