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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度上确保建设用地两种所有制的长期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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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城市化的过程始终伴随大规模的土地国有化。在城市化的扩张中,宪法规定的两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演变为单极土地国有化的趋势,其主要原因是,土地的资本化的价值形态在市场经济中开始形成,而相应的法律法规仍停留在土地的计划供应阶段。一方面强化了政府通过土地国有化来谋取巨额财政收入的动机,另一方面农民维护土地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跟上,造成农地变为建设用地过程中,农民丧失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其土地权益的被动局面。为了维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必须对有关法律作出及时的修改。 一、土地农转非过程中的国有化趋势 我国城市化的过程始终伴随大规模的土地国有化。1987至2001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3394.6万亩,其中70%以上是征地。这意味着,在过去十多年时间里,就有近2400万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国有化。据不完全统计,这次宏观调控前,各类开发区规划面积达3.6万平方公里5400万亩,超过了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近几年,在一些发达地区,城市的版图迅速向农村的腹地推进,不断向农村延伸的城中村改造、大面积的村委会改居委会工程、县改区、市改区的城市区域调整,更为直接的是,前不久深圳市进行的将宝安、龙岗两区260平方公里的土地全部收为国有的城市化改制等等,一个重要的动力机制就是大范围地、一次性地将农村集体土地国有化,以满足城市化扩张对土地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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