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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供电劳动定员标准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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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标准的架构及主体产业定员范围 新标准与原标准比较,架构上有大幅调整。新界定了主体产业和辅助产业的范围,剔除了后勤服务和政府职能部分;在专业项目和工作范围的构成上,也有较大变化。形成了按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化、产业化、集约化的要求,构建供电企业新体制的基本模式。 新标准主体产业框架内,只包括生产、管理和党群工作三大部分。主体产业的生产部分,只覆盖了输电(包括输电线路运行维护、输电电缆运行检修)、变电(包括变电运行维护、继电保护高压仪表试验和化验、500KV换流站运行与修试)、配电与电力营销(包括城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维护。供电值班、城区售电营业、用电服务、镇及乡村配电营业、配电电缆运行检修、电力促销与用电检查、电力负荷管理、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电力调度与通信、其它必备生产人员等五个大项目。 主体产业的管理和党群工作两部分,改变了原标准专业分工过细、上下对口设置管理机构的模式,实行对地区供电局或县供电企业,都只给定工作范围,运用插值计算方法,以生产定员为基数到应测算管理和党群工作定员人数,进行总量控制,由供电企业遵循精干、高效原则设置管理机构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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