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对如何实现供电政企分开、转换职能的探讨
|
| |
面对供电局即将实行政企分开、转换职能的现实,围绕"如何实现政企分开"和"如何办好行业协会"主题,中电联供电分会课题小组在长达近3个月的调研中,走访了省市、地级供电(电力)局22个,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23次,参加人员186人。其中局级领导32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89人,其余为专业技术和管理干部。研讨中,80%以上的管理干部认为,政企分开、转换职能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另有15%的管理干部对政企分开职能转换思想准备不足,认为供电局只是省电力公司的分公司,上边怎么说就怎么干。还有个别主管领导对此问题无暇顾及或认识不足。供电企业的决策者,面对供电局体制上的历史性变革,一定要有超前意识,保持清醒头脑,未雨绸缪,早作安排。 政企分开,原行政管理职能移交政府的主要内容 遵循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为了与国际上经济发达国家的管理模式相适应,供电局作为政府和企业双重职能将不复存在。政府对供电企业的宏观指导和行业管理将不断深化,供电企业作为国有控股型企业,其自律行为将更为重要,服务意识更需要加强。从22个供电局调查的情况不完全统计,现体制下的供电(电力)局撤销后,要将原来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移交政府经贸委,主要内容有: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