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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供电所不良资产的成因及其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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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年年初开始,全国各县供电局根据国发(1999)2号文件精神陆续对所属乡镇电力管理站进行了撤站建所工作,明确了供电营业所为供电局的派出机构,实现了由供电局对供电营业所的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原先供电所拥有的资产、权益现已全部纳人供电局财务统一管理。本文现以某市所属乡镇供电所为例,剖析供电所统管前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及其统管后对不良资产的解决途径,以供同仁探讨。 一、不良资产的概念 广义上的不良资产是指乡镇供电所在生产经营中,经营资产风险超出预先估计,造成部分或全部损失的资产。狭义的不良资产是指乡镇供电所在电费回收工作中,由于用户等原因不能按期交纳电费,造成供电所损失的应收帐款。本文所探讨的就是狭义上的不良资产。 二、乡镇供电所不良资产的现状及危害 最近,笔者对菜市18个乡镇供电所的不良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调查统计显示,每个供电所的不良资产均达50万元以上。事实证明,乡镇供电所巨额不良资产不仅成为供电局未来一个沉重包袱,而且还会给供电局带来以下危害: 1.影响供电企业的资金周转。 2.造成供电企业效益下降。 3.导致供电部门的财务状况恶化。 由此可见,巨额的不良资产使得供电企业经营步履维艰,阻碍了供电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经济效益也受到了极大影响。因此,及时清理乡镇供电所的不良资产,寻求解决不良资产的有效途径,已成为供电企业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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