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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倒送电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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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用电管理,确保供用电双方的安全生产,防止双电源倒送电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凡一个用户的同一供电点,由两路及以上不同电源供电或是由我公司一路电源供电,另一路由用户自备电源(包括逆变电源)者,均属双电源用户。 2、 装设双电源用户的条件是:突然停电或间断供电,会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和有重大政治影响,或造成生产和财产重大损失。 3、 凡需装设双电源用户,应事先向电力公司营业所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现有供用电状况,申请备用或保安电源的容量。自备发电机组装置容量和台数、变配电室双电源一次主结线设计图、防止倒送电及防误并列的措施等),电力公司应严格审核,严加控制。经审查后,答复用户。 4、 双电源用户均应签订《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用电协议书》后,方可投入运行。对未曾申请或虽已申请(且已安装好),但未经我公司正式批准而擅自使用双电源者,一经发现,则予停止供电,并按违章用电论处。 5、 任何用户(包括双电源用户),都无权私自转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拉乱接,改变原来供电电源的接线,而构成双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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