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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安全第一责任者如何做到“上岗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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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以企业财产法人(就是我们说的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者的安全责任制是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一个鲜明特点。原部颁《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明文规定“电力企、事业单位的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但第一责任者怎样做才算真正“上岗到位”呢?笔者根据几年来作为一个发电企业第一责任者的经历谈些体会。 1 “上岗到位”必须把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紧密联系起来 “安全第一”始终是电力生产的基本方针,企业一把手在市场经济以及深化改革的大潮中始终要抓住这个基本方针,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1 处理好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在电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企业都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强调“安全第一”是否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否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呢? 实际上,安全与效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一个完整的辩证统一体。安全生产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和出发点,经济效益是安全生产的目的和归宿。作为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很好地把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统一起来。当安全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首先应考虑安全,要以正确的态度,采取妥善的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事故,减少对生产力的破坏,这样才能真正地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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