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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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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推动安全法制建设这三件大事,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监管和监察工作带全局性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我们立足当前,着眼于构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管理模式创新。 一、抓好“三件大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规范性的工作机制还未形成。这突出表现为“双向”指导工作弱化,即在安全生产监管和监察,尤其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指导机制,纵向对地方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指导有待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横向对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和指导,还缺乏规范性、有效性,其工作机制也在不断探索中。同时,在具体工作中,由于工作制度不健全,使工作职责不清,监管行为不规范,出现政出多门,相互扯皮等现象。 二是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在新形势下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力量不足,机构不健全。在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加快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已是当务之急。 三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有待完善。《安全生产法》的出台,使我国有了一部安全生产的基本法。要想让《安全生产法》得到有效施行,还必须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法规和实施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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