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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防范人身伤害事故综合性措施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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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电力行业的人身伤害事故呈下降趋势,但仍时有发生,有时还出现反复。 电力生产中常见的人身伤害事故的主要类型有: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烧烫伤、窒息中毒等。对于这些类型的人身伤害事故,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中都有具体的、 针对性很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在工作中如果严格执行防止各类型事故的措施要求,相应类型的人身伤害事故就能避免。但是,电力企业的生产作业点多、分布面广,而且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其运行、维护、检修、试验等工作都是在设备系统的某一部分进行的,保证作业人员人身安全还需要生产指挥系统组织采取可靠的与系统隔离的安全措施。因此,电力企业要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就必须做到每项工作、每个作业点的作业人员和相应的生产指挥系统都能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中的有关措施要求,不留漏洞,不留隐患。要达到这一水平,只抓具体措施的落实,或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必然会捉襟见肘,甚至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电力企业只有系统地落实防范人身伤害事故综合性措施,才能保证防止各种类型事故的具体措施、针对性措施得到贯彻执行,才能达到防范人身伤害事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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