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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与耐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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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据《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在建筑平面转折部位、房屋高度差异或荷载差异处、长高比过大建筑的适当部位、结构或基础类型不同处等,宜设置沉降缝。沉降缝的基础应分离,以利各自基础的沉降。 一、前言 结构建造是以结构设计为依据的,而结构设计必须满足下列各项功能要求: 1、 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荷载); 2、 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3、 在正常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 4、 在偶然事件发生时及发生后,仍能保持必需的整体稳定性。 上述四项也可概括为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本文重点论述结构设计中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二、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 结构安全性是结构防止破坏倒塌的能力,是结构工程最重要的质量指标。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主要决定于结构的设计与施工水准,也与结构的正确使用(维护、检测)有关,而这些又与土建工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条例等)的合理设置及运用相关联。 1、我国结构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 对结构工程的设计来说,结构的安全性主要体现在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性、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与结构的耐久性等几个方面。我国建筑物和桥梁等土建结构的设计规范在这些方面的安全设置水准,总体上要比国外同类规范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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