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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县级供电企业职务犯罪的特点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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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行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供电企业职工的职务犯罪,不仅有损于企业的整体形象,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存亡,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打击违法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电力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不断浮出水面,案发率远远高于其它行业。综观近几年来电力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都是由行业不正之风引起的腐败行为,由腐败行为诱发的职务犯罪。预防和治理供电企业的职务犯罪不仅是企业践行“三个代表”的要求,更是国家电网企业搞好优质服务的时代要求,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已刻不容缓。作者通过对供电企业的职务犯罪的特点分析和对现今供电企业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作了一些肤浅的探讨,认为治理供电企业的职务犯罪应针对犯罪特点,重点搞好预防。 一、充分认识县级供电企业的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危害性 1、县级供电企业职工职务犯罪特点:一是人群的特殊性。近几年来,县级供电企业职工职务犯罪易发人群呈现向基层一线收费人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工程施工人员发展,这些特殊岗位人员的职务犯罪率占单位案发率的90%以上,究其原因是这些特殊岗位人员往往利用职务或工作的便利,有的贪污挪用电费,有的以电谋私捞取钱财。二是渐进式。表现在一开始这些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工作都是比较负责的,但一段时间过后,就开始利用特殊岗位搞行业不正之风,具体表现在:利用个别客户对供电企业工作程序不了解而发生的营私舞弊;包庇、纵容他人窃电和自己窃电;利用电权对外私揽工程;私自用单位材料帮用户搞电力建设以物易物、以物易钱;私自利用农网改造所更换下来的材料变卖;抄表不到位、有意少抄、漏抄;对违章、窃电处罚放弃原则,不作处理或人为降低标准;利用职权向用户要吃、要喝、有意卡压、刁难用户;谎报工程费用等9个方面。由行业不正之风逐步诱发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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