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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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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电网改造前电力设施基础薄弱,配电变压器不在负荷中心,低压线路过长或走向不合理,不能实现漏电保护器的三级保护,而且,漏电伤人事故时有发生。网改任务完成后,供电线路设施有所改善,但安全生产管理上也随之出现了以下问题:一是农网改造后收归直管的低压供电线路长、范围广,原用电设备水平和管理水平低下,不安全因素很多,供电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加重;二是由于村电工的取消,新聘台区电工一般要管理三、四台农村公用变,工作任务重,住所离所辖台区有一定距离,不能随时随地处理一些供用电上的突发性问题。为此对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组织人力对农网改造后接管直供直抄的农村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查线路走廊,查电线杆、导线、绝缘支撑物,陈旧的用电设施以及不规范的用电接线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组织人力、物力,分先后缓急进行有针对性地整改,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实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三级保护。首先应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总保护实行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运行管理规程》,台区电工要定时进行测试并填写记录;对二、三级保护要经常不定点地进行模拟试跳,要及时更换毁损、动作不灵敏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切实把住农村低压电网的安全保障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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